近日,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公示4份行政处罚书,其中包括两家口腔门诊。
仙游县鲤城某某口腔门诊部、莆田市某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均被处以罚款。
仙游县鲤城某某口腔门诊部
经核查,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责令当事人改正,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的1倍罚款计人民币25.6元。
莆田市某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经核查,该医院存在分解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8645.50元的1倍罚款计人民币2864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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