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各项措施,保障广大患者及时享受改革成果,2024年5月份开始,清远市各级医保部门扎实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回头看”,通过各县(市、区)全覆盖检查和市级抽查,共对全市6家公立医疗机构和56家口腔种植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检查抽查。
01|回头看执行情况,推动口腔种植提质降费
清远市各级医保部门到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单颗常规种植牙费用公示公告、张贴发放《致患者一封信》的情况,抽查病历、收费票据、患者医疗服务协议等,核查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和牙冠耗材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是否严格执行规范后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是否对种植体和牙冠产品实行明码标价等内容。通过回头看专项治理落地执行情况,不断推动口腔种植提质降费,切实减轻群众种植牙费用负担。据统计,清远市常规单颗种植牙医疗服务全流程价格在价格调控前平均为6579.4元(不含种植牙和牙冠等耗材),价格调控后平均为3770.2元,整体降幅达到了42.7%。
02|回头看存在问题,寻求有效措施逐一解决
通过“回头看”检查抽查发现,全市开展口腔种植业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清城区圣雅口腔门诊部、广东**口腔医院清城口腔门诊部等民营医疗机构三项调控措施均落实到位,并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明码标价,主动在明显区域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对比,接受群众监督;但部分存在未按要求参与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未参加种植体集中采购和牙冠挂网采购、瞒报开展种植牙业务和价格信息等问题。
目前,全市有种植资质的医疗机构共62家,在平台参加种植体集采报量的共41家,参与率66.1%;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采、牙冠挂网价格三项措施均符合“三位一体”综合治理要求的医疗机构共25家,执行率为40.3%。
针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清远市医保部门持续做好价格执行情况、耗材、患者次均费用等重点指标变化的监测工作,指导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既定的调控目标,提高“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执行率。同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倡导各类医疗机构在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价格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过技术劳务价值获得回报,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03|回头看监管成效,确保治理成果持续惠民
清远市医保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回头看,以检查促监管,以监管促提升,不断促进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惠及于民。通过监测预警、用特定警示标识提示价格风险、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方式,有效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扎实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保障群众持续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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